大连中院积极推进行政公益诉讼

2020-09-07 17:39: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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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丹 通讯员 王少琨 率楠楠)近日,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金州区人民检察院诉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过法院多方面协调,农业农村局加快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于一审开庭前将涉案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并栽植树木恢复林地原状,实现了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金州区检察院主动申请撤诉。这也是大连市受理的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自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解释将公益诉讼纳入行政诉讼以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深刻理解行政公益诉讼在保护环境公益、保护资源公共利益、保护公共设施等公共财产利益等方面的重大意义,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促使相关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在司法层面提升行政机关对公益职责的履责意识。

大连中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通过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实务培训及个案指导等方式,明确和把握正确的行政公益诉讼功能定位和价值取向,依法有序推进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

据悉,大连两级法院将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规范司法审查,确保制度运行的有效统一。做到立案时准确把握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类型和范围,统一裁判理念及裁判方式;加强业务领域的培训学习,准确掌握案件的审查标准和法律适用;依托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正确适用比例原则及谦抑性原则,选择节约司法资源的方式和手段;把握司法审判介入行政管理的方式和尺度,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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