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力促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0-09-07 17:40: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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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蔡俊杰 通讯员 林杰荣)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举行了小鲁(化名)申请恢复学籍案件不公开听证会,该案是浙江省首例未成年人申请恢复学籍案。

2019年9月,未成年人小鲁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0月被取保候审。之后,小鲁发现自己在2019年9月初已入学就读的某高中学校未及时为其注册学籍,导致其获得人身自由后无法继续就学,只得返回家中务农。

宁波市人大代表陆宝法得知小鲁无法继续上学后,立即与学校沟通联系,了解具体事宜。陆宝法代表认为,小鲁目前只是涉嫌犯罪且没有被执行逮捕,也没有被定罪,学校不予注册学籍就是剥夺了他合法的受教育权,此举不妥当。于是,他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介入监督。

奉化区检察院在办理小鲁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准确分析案情及小鲁的认罪悔罪态度,依法认定小鲁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后,及时提前介入,秉持精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理念,通过奉化区矛盾化解调处中心的12309检察窗口受理该行政争议,并与相关部门、学校积极沟通协调,查明学校未及时注册小鲁学籍的原因,并调取相关证据。最终发现,学校因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且在与公安机关沟通时出现错误判断,导致未能及时注册小鲁学籍。

2020年2月底,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解决未及时注册小鲁学籍问题,并与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拟定3种解决方案,遵循自愿性和合法性原则,经征求小鲁意见,实施小鲁重新参加中考的方案。在小鲁准备中考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多次上门谈心,减轻其心理压力,并为其提供相关功课辅导,有效开展帮教。同时,承办检察官与陆宝法代表一起对小鲁的父母亲开展亲职教育,使小鲁充分认罪悔罪的同时,更加坚定重新参加中考以及重启人生之路的信心。

8月,奉化区中考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小鲁被某高中录取。不能以应届生身份入学,小鲁担心对自己未来会有不好影响。学校则担心小鲁入学后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为解决上述顾虑,奉化区检察院举行了小鲁申请恢复学籍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听证并发表听证意见,助推该行政争议整体得到实质性化解。小鲁对保证其受教育权解决方案的落实表示满意,并对学校和检察机关表示感谢。检察机关表示将在小鲁入学后继续开展帮教工作,学校也没有了后顾之忧。

解决学籍问题的同时,奉化区检察院对小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目前,该案已起诉至法院,检察机关依法建议对其适用缓刑。9月初,小鲁已在某高中学校顺利注册学籍,即将开启新的学习之旅。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奉化区检察院将监督端口前移,有效聚焦涉未行政监督线索,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引发的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推行未成年人检察融合式监督模式,在履职过程中综合运用提起公诉、检察建议、听证会等多种手段,聚焦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保护这一空白领域,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管理模式和方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创新,使行政争议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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